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维护广告市场秩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的通知》和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工作部署会要求,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8部门决定联合开展医疗广告整治行动,以解决广告中假冒名医、神医或者冒用知名专家名义、形象推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神医”广告等违法医疗广告问题为出发点和目标,进一步强化全省医疗广告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整治重点:
1.严厉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件发布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2.严厉查处使用治愈率、有效率,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断言或者保证用语,利用患者、医学专家、科研机构、广告代言人等名义作推荐和证明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3.依法查处含有制造容貌焦虑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的违法医疗美容广告行为。
4.依法查处以解放军或武警部队名义发布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5.严厉查处以“健康专题节(栏)目”“新闻报道”“医疗咨询”“免费体验”等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的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纠错】 【责任编辑:郭梁越 董云竹】